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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环保厅今天通报5月份全省环境质量状况:14个市州城市的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80.6%,空气质量排名前三位的是吉首、永州、张家界,排名后一、二、三位的是湘潭、长沙、株洲;全省地表水水质总体为优。
5月份,14个市州城市除优良天数外,轻度污染天数比例为17.1%,中度污染天数比例为2.3%,无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全省二氧化硫月均浓度下降明显,降幅达到42.1%;但臭氧和PM10浓度分别同比上升20.4%、9.7%,PM2.5浓度同比持平。
据省环保厅环境监测处分析,5月我省大气环境质量同比下降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是受到北方沙尘天气影响和降雨量同比减少的影响,导致PM10的月均浓度同比增加了6微克/立方米;臭氧同比上升明显,70%超标天数的超标因子均为臭氧。
全省地表水水质总体为优。345个监测评价断面中,一至三类水质断面326个,占94.5%;四类水质断面18个;劣五类水质断面1个。全省地级以上城市29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均达标。60个“水十条”国家考核断面中,有55个断面水质达到2017年考核目标。11个洞庭湖湖体断面水质总体为轻度污染,营养状态为中营养。
通报指出我省5月存在的主要环境质量问题:大气环境质量方面,株洲、湘潭两市的PM2.5、PM10月均浓度,长沙、怀化、娄底等市的PM10月均浓度,同比上升幅度较大。水环境质量方面,岳阳南湖,益阳志溪河、大通湖和后江湖,郴州马家坪电站大坝等5个断面已连续3个月以上超过三类水质;益阳大通湖断面本年累计4次为劣五类水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