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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从张家界市武陵源区人民政府发布的《关于实施武陵源城区道路机动车临时停放泊位收费管理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获悉:自8月1日起,凡在武陵源城区施划的道路机动车临时停放泊位停放的小型轿车、小型普通客车、轻型普通货车,将按5元/小时/辆标准进行收费管理。
《通告》规定,本次收费范围为武陵路、军邸路、未央路、白鹭路、宝峰路等施划的道路机动车临时停放泊位,收费标准按每小时每车5元计费,以1小时为一计费时段,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费,30分钟内免费,每天最高限价70元。每天21点至次日7点,其中夏令收费时段(7月1日至9月30日)每天22点至次日7点不收费。《通告》还规定,小型轿车、小型普通客车、轻型普通货车以外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禁止在武陵源城区道路机动车临时泊位内停放,执行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应急抢险车、警车、校车及法律、法规有减免规定的实行减免,对违反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